前言
湿地保护与教育背景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在抵御洪水、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降解污染物、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碳循环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1992年加入《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以下简称《湿地公约》)以来,中国逐步建立并完善了湿地保护与修复的制度体系、法律法规和调查监测体系。相继颁布的重要政策和规划包括:
- 《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 《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
截至2024年年底,我国已完成37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授予13个城市“国际湿地城市”称号,指定了82处国际重要湿地、58处国家重要湿地,建立了600多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和900余处国家湿地公园;全国湿地总面积达到5635万公顷,其中有1100万公顷被纳入国家公园体系保护。
在湿地保护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湿地教育(CEPA:交流传播 Communication、能力提升 Capacity Building、教育 Education、参与 Participation、意识提升 Awareness)是一项重要内容。湿地教育在提升公众保护意识、增强公众参与和动员能力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2019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各类自然保护地社会功能 大力开展自然教育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自然教育在自然保护地社会服务功能中的重要地位;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湿地教育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也对其质量和效果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引导公众走进湿地、体验湿地之美、认同湿地保护理念并切实参与保护行动,是衡量湿地教育成效的核心标准。
案例征集与评审说明
为推动湿地教育实践交流与经验分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与红树林基金会(MCF)于2023年11月联合发起“中国湿地教育CEPA案例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征集政府、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社会组织、学校、企业等发起或参与的湿地教育CEPA案例,旨在挖掘具有中国特色与示范价值的实践并向行业与世界展示中国湿地教育成果。
2024年3月,主办方组织行业专家对征集到的40个案例进行了评审。评选综合考虑案例所代表的CEPA类型、影响与活动范围(全国、地区、特定场域),以及案例的独特性、在地性、创新性、可复制性和可持续性。最终从40个案例中评选出:1个“特别推荐案例”、13个“典型案例”和12个“入围案例”。说明如下:
- 特别推荐案例:影响范围广、示范性强,可为中国乃至世界湿地教育发展提供示范路径。
- 典型案例:在CEPA的一个或多个维度上具有示范效应的实践。
- 入围案例:在CEPA活动中具有亮点的案例。
书中对“特别推荐案例”和“典型案例”提供案例背景、内容、亮点、思考与单位简介;对“入围案例”提供案例简介、专家推荐意见与单位简介。
案例类型与分布
根据《湿地公约》CEPA计划的目标,我们将入选案例按活动目标分为4个维度:交流传播(Communication)、能力提升(Capacity Building)、教育(Education)和参与(Participation)。(注:意识提升(Awareness)为所有湿地教育CEPA活动的共同目标,未单独列出。)部分案例覆盖单一维度,如华中里小学的教育类案例;也有案例覆盖多个维度,例如全国“爱鸟周”自然笔记活动涉及交流传播和能力建设,公民科学与广西北部湾滨海湿地保护项目同时涵盖交流传播、能力建设与公众参与。
在26个入选案例中,维度分布与影响范围如下:
- 维度分布:交流传播 4 个、能力建设 7 个、教育 20 个、公众参与 7 个。
- 影响/活动范围:覆盖全国的案例 5 个(如国家湿地公园创先联盟、湿地教育中心行动计划、《生机湿地》教材研发与培训项目等);以地区为活动范围的案例 11 个(如探索苏州湿地教育路径的“苏州”案例、聚焦鄱阳湖地区的《鄱阳湖奇趣生活》项目、覆盖长江流域的“留住江豚的微笑”项目等);服务于特定场域的案例 11 个(如香港米埔自然保护区教育案例、黄河三角洲鸟类博物馆研学案例、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社会公益参与场域运营案例等)。
这些案例涵盖了中国各类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地、社会组织与教育机构的实践,呈现出丰富多样且生动的湿地保护、教育与传播经验,反映了在社会参与、公众动员、学校联动、媒体传播与社区发展等方面的创新探索,是中国湿地教育发展现状的缩影。
当前实践特点与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入选案例多围绕湿地自然保护地与学校开展,但大多数案例均有社会公益组织参与。这些组织或承担项目策划与实施,或参与局部工作,或提供资金与专业技术支持,在湿地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力量的介入推动了工作重点从“硬件”建设向“软件”能力提升转变,增强了湿地保护部门的主体意识与协作意识。政府、保护地与社会组织、企业之间的合作不断深化,在活动实践、模式研究、能力建设与资金支持方面形成合力。
同时,案例也反映出一些不足与挑战:参与的社会组织仍集中在少数在湿地保护领域具有较多资源与影响力的机构,社会组织类型与参与形式的多样性有待提升;相较于湿地教育在品牌宣传、人员培养与资金投入方面的需求,社会资源投入仍显不足;另外,当前湿地教育活动多以观鸟与湿地导览为主,活动的多样性、专业性与深度仍需加强。这些问题可作为未来中国湿地教育工作的重点改进方向。
编者说明
本书中的案例由“中国湿地教育CEPA案例征集活动”申报单位提供并授权使用。编者在申报单位授权下对案例进行了整理与编辑,文中如有表述不周或编排不当,敬请谅解。感谢各投稿单位的大力支持,期待未来有更多保护地、社会组织、学校、企业与个人加入湿地教育事业,共同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未来。
本书编委会
2024年11月